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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问计于民”活动民生类问题处理结果(不断更新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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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 13:01:47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市政府“问计于民”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西部网广大网友的积极支持,网友的建言涵盖城建规划、市政设施、公共交通、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西部网现将网友提出的问题及有关部门的回复进行分类汇总,希望网友们能够对西安市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西安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问计于民”,欢迎市民拍砖灌水!(点击进入)


以下为西部网部分网友就西安市“民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相关部门的回复结果。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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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 13:02:53 |显示全部楼层
编号 33  

建议来源 西部网  

负责单位 市交通局  

建议人姓名 三品御史
   
发表日期 2008-9-3  

接收日期 2008-9-28  

主题 发展目标  

建议内容

“吸引部分有车族放弃私家车乘坐公交车”除非一人一辆公交。

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与之相配套的公交港湾、公交专用道也在建设之中,市政府倡导绿色出行.

监督投诉电话:96716
            
市交通局
               

200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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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 13:03:51 |显示全部楼层
编号 37  

建议来源 西部网  

负责单位 市交通局  

建议人姓名 贵虎

发表日期 2008-9-4  

接收日期 2008-9-28  

主题 发展目标  

建议内容   

提倡坐公交车和骑自行车,一是公交车太少,二是车辆把自行车的道都占了.应该采取些措施.

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与之相配套的公交港湾、公交专用道也在建设之中,市政府倡导绿色出行。

监督投诉电话:96716
            
市交通局
               

200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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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 13:06:06 |显示全部楼层
编号 52  374

建议来源 西部网  

负责单位 市交通局  

发表日期 2008-9-8  

接收日期 2008-9-28  

主题 发展目标  

建议内容

1.公交车末班车收得太早.如景点大雁塔/芙蓉园附近到了晚上人挤得无法上车;通宵车适当开几班;空调车太少.

2.居民生活不太方便.大型的菜市场(不包括超市)很少;有的小区还出现限水现象;小区适当增加一些健身器材.

3.学校少,幼儿园更少. 中学学校少一些,幼儿园更少.建议一些稍大型的小区都需要建一些公办幼儿园.教育顶重要,有了高素质的人才,城市才会变得更美好.

4.小区内应设立费旧电池回收筒.旧电池的后期污染不可估量.

5.绿化太少,环境有待提高.

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大雁塔、芙蓉园周边群众晚间出行量大,出行时间晚的情况已要求公交总公司高度重视,根据客流需要及时调整运力和车辆营运时间,方便群众乘车。

监督投诉电话:96716
            
市交通局
               

2008-9-28



尊敬的匿名网友:

您好!2008年9月18日,您在西部网西安站上发表了关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少”的留言,对此,我们高度关注,现就有关情况给您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对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表示感谢。您在留言中提到的“学校少,幼儿园更少”的问题,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不平衡的问题,2007年,市教育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区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编制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制定保护中小学教育用地地方法规,并提出在住宅小区建设中义务教育配套设施建设中各部门、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教育配套设施与小区建设同步完成。

您的建议是对我们的工作极大支持,也给予我们很大启发。我们将在今年在加快我市城区中小学总体布局规划等编制工作的进程,并开展城区义务教育配套设施建设试点工作,以逐步扭转我市城区配套学校建设落后的局面,解决好适龄儿童入学问题。

我市城区教育设施问题的彻底解决,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通力配合,非教育部门一家之力所能为。希望您的建议,能促进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

市教育局
                                                     

200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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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 13:07:15 |显示全部楼层
编号 132  

建议来源 西部网  

负责单位 市教育局  

建议人姓名 蓝色的云

发表日期 2008-9-4  

接收日期 2008-9-28  

主题 民生  

建议内容

09年希望西安在三个方面加以改善:

1,公交线路设计更合理,增开南郊到高新的线路,因为南郊现在是重要的居住和商业区而高新是重要的工作区,现在这两个地方的公交非常难坐,希望改善。

2,控制房价,建设廉租房。房价已经贵到买不起了,不能让我们也租不起房子吧,还让人活不?

3,严查学校乱收费,规范中小学收费标准,现在上小学比上大学还贵!!

最后再强烈呼吁一下,涨工资啊,物价长成这样,要饿死人啊!!

回复

蓝色的云网友:

您好,你所反映的“严查学校乱收费....现在上小学比上大学还贵”。2006年以来,国家先后对农村、城市义务教育实行了免除学杂费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免收国家教科书目录内教科书费,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2008年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广大学生得到实惠。你反映的“现在上小学比上大学还贵”,是哪个学校、那个年级、哪个班级,请提供具体、详细的线索,以便查处。市教育局教育稽查队投诉电话:87210567。

西安市教育局

200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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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 13:09:26 |显示全部楼层
编号 793  

建议来源 西部网  

负责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建议人姓名 老百姓
  
发表日期 2008-9-15  

接收日期 2008-9-25  

主题 其他  

建议内容

在创卫期间,不许小商贩上街,不许摩的营运,哪末现在哪????????说一个笑话,天坛东路口,每天早晨都有卖饭的,拉客的.2大队一来摩的就跑,但卖饭的,纹丝不动,交警也没法,不归他管.到10点后,市容来了,小商贩象征性的挪动一下.从早到晚,都是这样.有一天给创卫办大举报电话,回答,去了,没发现,,,???这真的就没人管吗??????????每次长安路有活动,市容就在路口停一个微面,不许小商贩出路口,可这能解决什么问题????????据说陈市长来过一次,把人行道给修了一下,但不知陈市长来是,看到路口的市容了吗?热切盼望陈市长多来几次,热切盼望中.....?????

回复

老百姓: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针对目前我市部分道路存在占道经营的问题,我局将采取6条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推行城管执法网格化管理目标责任制,在去年相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同时,制定相应的奖惩考核制度,以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对于沿街兜售物品的流动占道经营,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具有营业场所的出店占道经营行为,将依法实施高限处罚。三是正式启动交界区域占道经营管控相互延伸措施。针对流动性占道经营现象,相互延伸50米,确保交界地段秩序良好。四是市执法局将继续完善日检查、周通报、月评比的制度。将每日检查情况,以周通报的形式加以督促。并实施市局督办,直至整改到位。五是树立综合性的管理理念。相关区执法局要主动加强同工商、市容、建设、公安等部门及相关街道办的工作联系,尽最大可能地发挥办事处的管理作用。六是针对非法占道经营有所抬头的现象,在近阶段,我局将在全市开展几次以清理取缔非法占道(出店)经营为主的集中整治活动。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欢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城管执法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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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 13:11:25 |显示全部楼层
编号 804  

建议来源 西部网  

负责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建议人姓名 UID56875

发表日期 2008-9-13  

接收日期 2008-9-25  

主题 其他  

建议内容

西门.火车站等重要公交站附近的广告牌上和道路上老有野广告出现.看到环卫工人天天忙的很.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能下大功夫治理一下这有损我们城市形象!应该联合电信和移动联通等部门对野广告上的电话号码进行强制停机!

回复

UID56875: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自2005年9月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野广告的治理工作,目前,我局和市级其他职能部门主要采取以下十项措施加以治理:一是对所有沿街建(构)筑物和其它载体上乱涂写、乱张贴“野广告”联系电话的拍照取证工作,并将号码及时输入恶意信号追呼系统进行强制追呼。个别不接受处理的野广告号码,对于其发现时间、取证地点、实地取证照片等证据要详细登记,并按内容分项归类,逐一落实并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加大对沿街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督导力度,对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地面“野广告”清除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处罚。三是将“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同繁华区域定点值守工作结合起来,发现散发卡片、传单式小广告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没收违法物品,同时,按照卡片、传单上提供的信息,依法追查责任单位(业主)的法律责任。凡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向公安城管警察分局或有关公安大队提供。四是加强同辖区市容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在“野广告”治理成果的巩固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辖区保洁员一线监督举报的作用。五是在全市推行122管理体制的社区内,发挥城市管理员的管理作用,对于在社区墙面、楼体外侧、居民楼道等公共场所随意张贴、喷涂各类野广告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联系社区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实施处罚,切实做到明确职责、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六是公安城管警察分局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在对野广告违法人员形成威慑的基础上,主动受理城管、市容、公交以及市民等社会各方面提供的“野广告”违法犯罪线索,追根溯源,全力侦破,铲除了一批制贩假证等各类野广告的“黑窝点”。七是各区市容部门于每日早8点之前,开展全市性的“野广告”清理工作。在清除中以全市道路人行道、公交站点周边、商场超市周边及各类建筑物立面、地面、围墙上的粘贴、喷漆、喷涂“野广告”为重点,天天检查、天天清理,并最大限度地保持与原有底色相同,确保城市容貌的整洁一致。八是城墙景区管委会每日对护城河14座桥体两侧及城门洞内外进行彻底检查,发现一处清除一处。同时委派专人,对野广告涉及的电话号码及其他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反馈。九是市交通局和市公交总公司每日对全市所有公交站牌正反面、候车亭两侧、调度亭外立面的各类野广告进行彻底清除,并对野广告涉及的电话号码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提供城管执法部门进行追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野广告信息进行重点收集,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十是市政、电信、电力、邮政等部门每日对城市道路两侧的电线杆、变压器、电话亭、书报亭、隔离栏、人行过街天桥等设施上的各类“野广告”进行检查,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清理和清除工作。同时,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野广告涉及的电话号码及其他信息收集整理后,及时向城管执法和公安部门进行反馈。

    关于您建议“对野广告上的电话号码进行强制停机!”,我们也与相关运营商联系过,但目前尚缺乏相关法律依据。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城管执法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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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 13:11: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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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来源 西部网  

负责单位 市自来水公司(基投公司)  

建议人姓名 九品芝麻官

发表日期 2008-9-20  

接收日期 2008-9-23  

主题 其他  

建议内容

最近发现一个问题,我住在明德门小区,不知道为什么,是因为地铁建设还是什么什么,反正没有通知,一星期七天能停六天水,虽然停水都是在晚上10.30-11.30,不排除节约用水,但是时间长了你会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停水后等到再来水,当你打开水龙头的时候,就会一直喷气,声响很大,但是这时候水表是走的,很块很块,这些费用怎么算?停水了不能不开水龙头,一开就先喷几十秒的气,老百姓应该都碰到过,也许物业把这部分费用免了,但是没有书面实质说明,希望有关部门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回复

九品芝麻官:

您好!
  

经自来水公司派人赴现在调查情况如下:该小区物业公司反映我公司供水正常,发生经常性停水是由于内部管道老化,跑冒现象严重,检修频繁,小区内部设有二次供水系统,每次检修需关停供水设备,经常造成小区大面积停水,检修完毕再次供水,管理内容易造成气体。网民反应的问题,该小区居民也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向居民做过解释。
  

建议:1、小区物业公司在管道末端或管道最高处安装排气阀,及时排放管道内气体。2、水费问题,居民应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市自来水公司(基投公司)
                 

2008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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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 13:14:54 |显示全部楼层
编号 1178  

建议来源 西部网  

负责单位 市教育局  

建议人姓名 minidotshanxi
  
发表日期 2008-9-22  

接收日期 2008-9-26  

主题 其他  

建议内容

侃侃政府应该如何避免以下问题

李昌平中国农大演讲词:贫困的原因

近段时期,我主要是在云南、贵州等地的国家级贫困县走动。走了一些穷地方,发现贫困的原因并不那样简单:贫困就是因为农民素质低、没文化、愚昧、自然环境条件差,等等。我们把贫困的原因归结到穷人本身,好象贫困与政府、制度、主流人群没有多大关系。不是的!在很大的程度上,贫困源于没有权利,源于主流社会设计的不合理制度。

我先从一个故事开始。我到了贵州毕节地区的一个乡,全乡有14000人,有锡矿、铅矿、煤矿,每天从这个乡运出去的矿值约40万元。开矿的是浙江、四川、云南的“大老板”,他们每年给乡政府提供的税收不足50万元,但来来往往的运矿车辆,每年损坏路面用以维修的资金不少于150万元。矿开了,资源没有了、环境破坏了,并且矿是有毒的,矿工没有任何劳动保护,每个劳工在矿里只能工作三个月就不能再工作了,时间长了有生命危险。这样的劳动,每个矿工的工资不到300元/月。如果你到矿上看到那些矿工,你的第一感觉是矿工和牲口没多大的差别。不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的人是很难理解“宁可累死,不可饿死”的现实选择的。

  说那个地方穷,每天却有那么多财富源源不断的运出来。我算了一下,那个地方的人均GDP超过了10000元,但他们的人均纯收入不到700元。这是什么GDP?我取了一个名,叫垃圾GDP。发展不是硬道理吗?开发了资源,资本家得到了财富,当地的人民分享了发展的什么呢?不仅没有收益,而且还受害,房屋倒塌了,储藏红薯的地窖掉下去几十米,还有水库的水漏掉了,等等……
      
  第二个故事:我去云南的一个贫困县,那些原始森林是九十年代以来砍伐的,砍树的时候没有任何补偿,因为主流社会的人说森林是国家的,砍伐森林自然不关当地人的事了。没有砍伐森林的时候,当地人主要以守猎为生,辅以简单的农作,生活还是比较舒坦的。树砍了之后,当地人不得不从守猎生活转向农耕生活,千辛万苦地造了梯田。最近几年,主流社会要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政府强制当地人退耕还林。森林砍了,没有补偿;辛辛苦苦开的梯田,一个文件下来,说补给你每年三百斤粮食,给5——8年就了事,5---8年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我身临其境的时候,无比的羞愧,为我们主流社会的人满口的仁义道德羞愧。很多人讲保护动物的时候表现的无比善良和慈悲,而面对弱势的同胞却是如此的不道义!
      
  当我走进贫困的深处面对贫困的时候,我实在没有理由指责在贫困中挣扎的人们,他们没有错!我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对贫困有了新的认识。
      
  一, 制度与贫困
      
  至少有十几种主要的限制穷人权利、导致贫困的不合理制度,需要我们重新检讨:
      
  第一,产权制度。
      
  上面的两个故事都与产权制度有关。国家一句话:矿产资源属于国有,这就割断了资源所在地人民与资源的联系。国有是谁有呢?谁有权审批矿产资源开发,谁就代表国家了。什么人有权开发国家的矿产资源呢?制度规定只有资本家。当地人是国民,我们在制度中找不到国民的位置。有人会说,国民分享税收啊!谁代表国家征税呢?当然是几个人的事。1吨煤35元——50元的税收,可是一车装10吨却只算5吨,白天运10车计税,晚上100车不计税;就是征了税,当地的老百姓又如何实现分享税收收益的权利呢?
      
  如果说森林、矿产资源是国家的,穷人分享不到收益也就罢了,但本来是穷人的财产,“国家”也要占有。
      
  比如说,农民集资办起了电,产权属于谁?属于国家的电力总公司;农民集资修了学校,产权属于谁?属于代表国家的教育部门;农民集资办的厂,产权也属于国家;农民集资办起了电话,产权属于国家信息产业部;农民集资办的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等,产权都不属于农民。既然是农民集资办起来的,为什么农民没有产权收益呢?如果把农民投资的电力、交通、能源、通讯等等基础设施,都让农民分享产权和收益,农民也不至于这么苦、这么穷。谁剥夺了穷人的产权?!
      
  不仅如此,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国家鼓励农民办粮食加工厂,一个加工厂要投资几十万、几百万。到了90年代,国家一个文件下来,不允许农民经营粮食了,农民损失惨重!国家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十年代政府鼓励农民贩猪、宰猪,九十年代,要“定点屠宰”,农民办起来的 生猪“一条龙”全垮了,谁也不赔啊;八十年代后期,允许农民经营种子、农药、化肥,九十年代,供销社重新专营,把农民害的可苦了。农民由此所负的债是一代人、两代人都还不清的。城里的企业破产了就破产了,农民的企业被逼得破产了,钱还是要还的。农民怎么不穷啊!
      
  第二,财政制度。农村电、电话是农民自己集资建起来的,城里电、电话是国家投资的,城里人用的电和电话比乡村便宜;农村的学校是农民自己集资建的,农村老师的工资是农民自己开的。城市里的学校是国家建的,城市里老师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开的;城市里的公路是国家修的,一公里就是好几百万甚至千万,农村里的公路主要是农民自己修的,农民修了公路,国家去收费,路坏了之后又要农民自己修。农村几乎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农民自己集资的,当然国家也有财政支持,但那是杯水车薪。都是中国的公民,在占有财政资源方面,标准是不一样的。剑川县黑桃树乡大满山红的那个村子,农民自己集资来办电,一根电杆,从山下运到山上去,要用四十个人抬两天,中途回不了家,还得在半山腰过一夜。城里的人什么时候这样自力更生过啊!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覆盖农民的。这个极大的不平等说也是白说,不说也就罢了。可是,主流社会的人却破坏农民自己的保障制度。去年3月1日生效的《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30年、50年不变。假设我今年有十五、六岁,过五、六年,要娶妻、生子,我这一家人一分地也没有,政府也不给我任何的补偿,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包含我,我怎么生存啊!生在农村,是一个农民,就应该天然的有拥有土地的权力,谁有权力剥夺人生存的权利?!每一部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宪法》要保障人权,农民最基本的权利就是拥有土地,拥有生存的权利。站在城里人的视角,《土地承包法》这是一部很好的法律,固化土地承包关系可以生产出更多、更廉价的农产品,供给城里人消费。我们有没有考虑到、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他们怎么生活?我们为这些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呢?
      
  第四,金融制度。银行的银行叫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叫国有商业银行。城里人可以用身份证贷款买房,乡下人不可以;城里人可以用房作抵押贷款,农民的房子也是房子,为什么不能用他们的房子、土地去抵押贷款呢?农民也是国民,为什么国家的银行不承认呢?农民的财富也是国民财富的一部分,也是人民币的基础,为什么中国的银行不承认呢?如果我们农民的身份、农民的山、农民的地、农民的房,也能在银行里抵押,那农村也不缺投资,农民也有钱发展。现在,农民贷款生产农产品供城市人享用,贷款也是那么、那么的难,利息还高于城里几倍。外国银行不下乡,中国的银行也进了城,国家又不允许乡村民间金融存在,难道农村指望太空人提供金融服务不成!
      
  第五,税收制度。农民的人均收入是(每年)2000多块钱,不是可支配收入,这些收入中还含着种子、自己和牲口吃的粮食。国家按农户农产品产量的8。4%来收取农业税,但如果把农民自己消费和投入生产的这一块除开,那肯定是20%多或更高的税率了。再如果把粮食加工流通环节的税率考虑进去,农业的税率可能就在30%以上了。一个农民一年的可支配收入就只有几百块钱,要交税;城里人一个月有几百块钱的社会保障。城里人做生意亏本,可以不做;农民种地亏本,可不可以不种?不种(的话)可不可以不纳税?不可以,不种地照样纳税。农业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是最弱势的群体,却面对最不优惠的税收政策。农民怎么不贫困呢?
  
  第六,资源的配置制度。就说说扶贫的资源配置制度吧。国家的扶贫资源是属于穷人的钱,这个资源是由谁来配置的?是干部来配置的。谁跑步“钱”进、谁跑的勤就给谁。跑到扶贫资源是要付成本的,资源通过一级一级的下拨是要雁过拔毛的。这些资源到了项目点、到了社区该怎么使用,还是没有穷人的发言权,还是国家干部说了算。不少贫困地区搞工程招标,谁主持,是干部,谁有权参加投标,极少数有钱的人,穷人在哪里呢?占99%的穷人被排斥在外了。
      
  我们在贵州大山里扶贫,不到1万块钱可以修1公里5米宽的山路,而政府去做扶贫,修1公里同样的路要8—10万块钱。那我们怎么配置资源呢?到村里去跟老百姓谈,群众说要修路,我们问怎么修,他们说只要乐施会提供炸药、铁锤、碎石机、碾压机、技术员就可以了,劳动力由他们自己组织。这样1公里路3000---8000元钱就够了。钱给他们,我们来做协作者,跟村民一起买炸药、机器,铁锤,风里来、雨里去,两年里6万多块钱修了26公里路。26公里路要是政府修,至少要200多万。
      
  如果法律制度来配置扶贫资源,肯定会比干部权力配置更有效力;如果资源到了社区,由老百姓主导资源的使用,就可以用很少的钱办很大的事,因为中国农村有的是过剩的劳动力。
      
  有权力的人相信权力配置资源,有钱的人相信市场配置资源。其实,在解决贫困的问题上,权力配置资源不是最有效的,这个好理解;市场配置扶贫资源解决贫困问题也不是最有效的,这点很多人还没有认识。中国农村每天有3亿的劳动力在家里打麻将,中国农村每天有大量的事情没人干,过剩的劳动力市场配置不起来。中国解决农村贫困的最大资源是农村劳动力,配置农村劳动力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靠农民自己的组织。只有民间组织把劳动力资源配置起来与其他资源相结合,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最大化。
      
  我们这个国家,权力和市场配置财政资源,配置的结果,是绝大部分配置给了强势阶层。医疗资源80%都在县以上;教育资源主要是配置在清华、北大这样的学校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配置在城市里。在不少地方,扶贫资源和公共资源配置成了权力和权力、权力和资本的交易游戏。
  
  第七,教育制度,医疗制度。这两个制度差不多,只说教育。人们似乎公认:“教育改变命运”。中西部的教育能改变中西部人民的命运吗?我看不能,反而使他们越来越苦难。我在我的《扶贫日记》里写过一个高中生,他的父母亲为了培养他这个高中生,借了一身的债,他高中毕业到城里打工,每月的工资400元,要用十几年的时间打工来还债。他说只要还清债攒够2000元钱,他就准备回到他的那个小山村去结婚,再不来打工了。那时候他大概有40岁了,不回山里城里人也不会要他打工了。现在的农村教育是什么?贫穷的父母亲,负了一身的债,支付了巨额的教育成本,好不容易培养一个高中生。高中生给了父母什么回报?没有!他把20——40岁黄金的时间给了城里,他得到了什么?没有!到了40岁,快要老了、城市和发达地区不要他了,把养老的包袱又甩给了中西部,甩给了穷人。教育是不是抽水机?教育不断的把中西部的资源向发达地区抽,不断的把穷人的资源往富人抽啊!
      
  我读小学时,几毛或一块钱读一年;初中时,一年两块钱;高中时,三块五块读一年;大学时,国家一个月补贴20多块钱,35斤粮票。现在我的孩子读书呢?小学100多,中学1000多,中考把录取分数线提得高高的,缺一分100元、几百元不等。现在我们读大学,国家给一点钱甚至不给,更多的是学校收钱。我计算了一下,从85年到目前为止,农产品的价格涨了不到7倍。以稻谷为例,85年的价格0.095元,今年可能高些,涨到了0.6-0.7元,以前是0.4-0.5元。算涨了7倍,相当于农民的收入(在价格上)长了7倍。但现在农民教育支出涨了几百倍甚至几千倍,你说农民怎么不穷!农民能够卖的一点钱,就被我们的教育吸得一干二净,农民是要负债来培养自己的孩子,并且是给发达地方培养人才——就象北大、清华给美国人培养人才一样。
      
  医疗制度和教育制度一个样,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赘述了。
      
  第八,就业制度。
      
  很长时期,政府谈就业、失业问题,只谈城里人,农民不在这个话语里。直到今天,劳动法能保护的还是城里的职工,失业保障与农民工没有关系。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依然还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
      
  更为严重的是在财政税收资源解决就业问题时,农民依然是极少考虑的,常说的再就业工程根本与农民无关。
      
  国家的金融资源也偏向解决城市居民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就业,每年有数百亿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证券市场也有更多的资源被输入国有企业。重要的职能就是保障就业。
      
  谁给了农民这样的政策资源呢?
      
  解决农民的就业是不是没有办法呢?不是的。国家有很多的机会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例如,1998年大洪水后,国家拿出数百亿元治理大江大河,长江大堤每方土12元,这样的好事给了大资本家做了,大资本家转包给农村的拖拉机施工,每方土3。6元承包出去,一方土坐地净赚8元多。如果是从农民就业的角度去考虑,几百亿可以解决多少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数百亿收入。再如,农村还有很多的水利工程待建,有的是要恢复原有功能。假如国家一时拿不出钱来,可不可以让农民先干上,发给农民劳动工积累券,农民可以凭券购买教育、医疗等服务或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
      
  主流社会,面对农民就业难的时候,总是指责农民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不适应城市社会,不适应市场经济等等,全是歧视性的语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把农民的就业问题当成是“国民的基本权利”,没有把创造农民就业岗位当成政府的基本职责。
      
  中国的农村什么最多,劳动力最多。每天有几亿农民没有活干,能挣钱的活专给有钱的人干,你说农民能不穷吗?
      
  第九,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是一个最大的抽水机。城里人的工资里面包含有结婚、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部分,还有再教育和养老部分。农民工的工资呢?它包含这些吗?不包含。农民工一个月就500元钱左右,他们不可能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承担不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自己养老的问题也无法解决。一个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不能完成,那比马克思笔下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更加残酷。
      
  根据陆学艺、郭书田等先生的计算,平均每个农民工在城里创造的价值是25000元,但每个农民工得到的平均工资只有6000——8000元(这是高估了)。城市和发达地区每年从农民工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余价值。如果进城1亿农民,农民工每年被剥夺的就有1。6万多个亿。
      
  工资制度对农民工严重的不人道,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据统计,全国现在有千万以上的娶不上媳妇的农民和农民工。乡下的女孩子都嫁到城里去了,她们不愿意在乡下找一个养不起孩子和老人的老公,有的女孩子做二奶也不愿嫁给“足马”为妻。社会学家樊平呼吁,农村“美女”的流失将导致农村社会“荒漠化”!我们追求的城市化难道要以农村社会“荒漠化”为代价的吗?这样一定会遭到报应的!
  
  第十,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可能是第二大抽水机了。宪法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产权再明晰不过了。但农民的土地不能自主的进入市场交易,只能先给国家征用,再由国家出卖。国家征用1亩地几千、几万不等,转手就卖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不等;农民自己在自己的地里盖厂子可不可以?不可以,还得先给国家征用了再买回来;农民在自己的地里挖鱼塘可以吗?不可以,要挖也得出钱给国家。国家啊国家!农民占国家的70%,怎么就不代表国家呢?据统计“国家”每年从农民的土地上拿走数百亿甚至更多的钱。
      
  这还不够,国家2003年3月1号出台了《土地承包法》。这部法律规定土地的承包期30——50年不变。越是占地多的越有能力进城,很多进城的人当“地主”收租;越是占地少的越没有能力进城,只能给“地主”种地。贵州省的土地是80年代初期分到户的,后来一直没有调整过,20多年过去了,土地占用严重的不平衡,很多没有土地的人租种进了城的人(有些成为国家干部了)土地,一年交300斤的租子,此外还要交农业税。这样的农民怎么不穷啊!
      
  土地是集体所有,人不在集体里了,自然就应该将土地交还集体;集体所有,但集体却没有收回、分配、甚至调整土地的权利,眼看着集体的成员被“新地主”剥削、受穷而束手无策!这正在孕育着革命啊!

回复

minidotshanxi网友:

  您好。现将您提出的上学贵问题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由于中央、省、市、区等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上学贵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首先,从2006年春季开学开始,我市农村已经实行了农村义务教育新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已经实行了免学费、杂费、书费。其次,从2008年秋季开始城市义务教育也已经实行免学费、杂费,城市低保户子女免书费。所以,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上学负担大大减轻。高中阶段学校收费省市物价部门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市民依然认为上学贵,存在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和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家长想尽千方百计让孩子择校,出现了上学贵的现象。所以,上学贵是人为造成,并非教育行政部门意愿。在以后的工作中,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继续下大力气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加大教师交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入手,努力办市民满意的教育。
                
西安市教育局法规处
                 

2008.9.25

Rank: 8Rank: 8

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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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帖子
688
发表于 2008-10-3 13:16:02 |显示全部楼层
编号 1729  

建议来源 西部网  

负责单位 市商贸局  

建议人姓名 小蔡
   
发表日期 2008-9-5  

接收日期 2008-9-25  

主题 民生  

建议内容

做好菜篮子工程。在大型社区或住宅密集区建立“菜市场”,不是每个老百姓都是天天在外面吃饭的,人们做饭,很多地方连买菜的地都没有。

回复 小蔡:

    你好!

你提出“做好菜篮子工程,在大型社区或住宅密集区建立菜市场”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关注和支持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现回复如下:
   

农贸市场是居民满足日常生活消费的重要场所,但原先的设施简陋,环境差、卫生差的状况严重影响居民消费,对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原有农贸市场的改造。根据市政办发[2005]189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起开始试点,2006年、2007年全面推进农贸市场的改造和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107家市场的改造工作,占全市134农贸市场的80%,今年预计完成15家左右,从环境、卫生、管理、设施等多个方面提升了档次和水平。
   

2.在超市增加生鲜蔬菜经营面积。在全市72家大型超市均设有几百甚至几千平方米生鲜食品和副食品的经营面积,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居民对蔬菜和副食品的需求,方便了居民日常消费。
   

3.高标准建设新型菜市场。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结合商贸特点和行业实际,从2008年元月开始修订和完善了农贸市场建设A、B类标准和农贸市场改造C类标准,进一步对我市的农贸市场进行规划建设,合理布局,以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生活。
   

4.立足长远,规划定点。目前,我市规划局和市规划设计院研究编制了我市农贸市场中长期布点及发展规划,已正式批准实施。按照规划,在新建大型社区和居民密集场所要把农贸市场作为必要的配套设施,我们将着力引导投资者和经营者加大投入,建设更好、更完善的农贸市场,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西安市商业贸易局
                                                      

200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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